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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吉安协字[2014]14号)

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3550次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机构:
  为加强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授课水平,不断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规定要求,经研究,拟举办一期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类别和条件
  (一)对象
  1.初次取证:拟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尚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的安全培训教师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继续教育(包括换证再教育):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的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类别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教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师、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师。
  (三)申报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学历或者职称的专业应与安全管理教学内容相符。
  ③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场经验和较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现场经验累计不少于3年;
  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应专业的教学和实习调研;
  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
  二、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安全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方法、技术的运用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省协会网站。
  四、培训费用:初次取证:600元/人,继续教育:4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填写《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申请表》(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报名回执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一并发给省协会邮箱。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回复。
  电子邮箱:xh82727055@126.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申请表》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取得证书满三年的教师);3.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张;4.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张;5.一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教学的PPT课件(制成光盘),制作水平及内容记入考核成绩。
  (三)经培训考核合格,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按任教科目颁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杨微:15604331915毛晓东:18604458259
  尹璐:18686625976叶露羽:18686614823
  联系电话:0431-88780282
  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申请表
   2.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