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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气火灾安全管理的意见

时间:2022-01-29 浏览次数:1728次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文件
吉安协〔2022〕02号

关于加强电气火灾安全管理的意见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占全部火灾比例高达30%以上,2021年长春“7.24”重大火灾事故也是由于电气线路漏电导致周围可燃物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电气火灾事故严重危害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环境质量,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在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电气火灾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加强我省电气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因电气方面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协会于2021年12月3日邀请省内大专院校、相关企业、智能用电商家等10余位电气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当前我省电气火灾安全(工业与民用建筑)方面存在的隐患,从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问题的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现将专题研讨会有关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各单位,请参照执行。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设计单位或部分新建建筑工程未按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例如:未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 在旧城改造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未执行新标准;
  3.部分供电或设备配电设计中存在线路保护装置与导体不匹配的情况,使得保护装置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4. 存在无资质设计的现象。
  (二)建筑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采购或安装的电气产品不满足设计或国家相关生产标准的要求;
  2.设备安装、线路敷设不规范。例如:探测器安装位置、测温线路敷设、线路防护等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系统调试不到位,系统功能测试、参数整定、报警信号输出等未达到设计要求。
  (三)电力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中其所持工具,未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且有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外廓距离带电部位未达到足够的安全距离;
  2.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邻近的变电站、配电站、开闭所以及配电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区域等,堆放矿渣和易燃易爆物品,倾倒腐蚀性化学物品;
  3.违规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堆物等;
  4.未征得电力企业或者其管理部门同意,施工单位擅自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进行挖掘等作业;
  5.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安全工器具等仍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现象。
  (四)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用电群体对安全用电的知识了解的不够,安全意识淡薄;
  2.各机关团体、较大公共场所、商场、学校、影剧院、游乐场所等变电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仍有未配备专业人员值守的或人员配备不足的现象;
  3.场所内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灯、安全警示、安全通道及疏散等标识;
  4.个别宾馆、餐饮饭店、商场餐饮档口违规接线、违规用电、用气,未按相关要求设置报警装置;
  5.未经有资质的专业设计私自拆改、违规装修、违规布线、使用劣质材料、使用非阻燃材料、超负荷用电;
  6.施工现场用电未按规范要求敷设或架设电缆,仍有私拉乱扯现象;
  7.施工现场各配电箱前违规堆放杂物、未设置消防专用线路、各保护装置(例如:空气断路器)未设置明显标识、箱体跨接线脱落或未设置、无巡检记录  等;
  8.未制定安全用电制度、未实施定期的应急预案演练等。
  二、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管理,从源头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规定设置相应的防火措施,例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严格按照用电负荷性质、容量、类型及用电需求进行电气设计,合理选择各电气元器件参数,确保元器件对线路和设备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3.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严禁没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非法设计。
  (二)加强建筑工程电气施工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电气消防系统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例如:确保控制器、探测器等装置性能满足功能的要求;
  2.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应符合施工规范相关规定。例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探测器安装位置、测温线路敷设、线路防护等应满足要求;
  3. 电气消防系统功能测试、元件参数整定、报警信号输出等应达到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三)加强电力施工管理,确保电力设施满足电气火灾安全要求
  1.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其电气安全防护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力施工安全;施工电源的变配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和维护;
  2.在邻近的变电站、配电站、开闭所以及配电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安全区域内,不得堆放矿渣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倾倒腐蚀性化学物品;
  3.未经电力企业或者其管理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进行挖掘等作业,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取土,不得进行打桩、钻探、挖掘、堆物等施工活动;
  4.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外脚手架等距离带电部位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以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四)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用电管理,针对不同场所电气火灾制定不同的检查方案,严管严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
  1.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并落实岗位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救援应急演练。
  2.对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用电操作和管理能力,增强其安全用电意识。
  3.变配电室、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业人员值守,并对电气设施和线路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4.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设置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装置,按规定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5.加强对施工现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针对不同场所电气火灾制定不同的检查方案,对私自拆改、违规装修、违规布线、使用劣质材料、使用非阻燃材料、超负荷用电、电动车违规进楼入户充电等行为严管严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有关要求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针对此次研讨会,对专家对我省电气火灾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和提出的对策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协会表示认同,并对专家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根据研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全体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下发《关于加强电气火灾安全管理的意见》,望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贯彻落实。
  一、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采取有效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从源头杜绝电气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电气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变更设计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各会员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用电常识及相关规范及标准,向职工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掌握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四、积极提倡并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实施智能用电,加强电气火灾监控和安全用电管理。
  五、协会要求专家库电气专家高度重视电气火灾安全管理,加强相关标准的学习和贯彻实施,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协会将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建设行政、冶金工贸、工信商务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的检查。
  七、协会可根据企业需求,派出专家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培训,提高企业对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杜绝和防止隐患的存在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1.电气安全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电气专业主要消防规范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1月28日